7 下列違規行為,何者罰鍰額度是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① 駕駛執照遺失或損毀,不報請公路主管 機關補發或依限期申請換發 ② 駕駛人住址,依法更改而不報請變更登記 ③ 駕駛汽車未隨身攜帶駕駛執 照 ④ 職業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參加駕駛執照審驗
(A) ① ② ③
(B) ① ③ ④
(C) ② ③ ④
(D) ① ②  ④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8), B(36), C(17), D(208), E(0) #1248593

詳解 (共 4 筆)

#2165348
行照、駕照"應"隨身攜帶。但沒帶已不用罰...
(共 3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0
#2161116
這一題後來有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5...
(共 32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2266465
這題是在說什麼? ③ 沒錯啊??
(共 1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1353658
第 25 條駕駛汽車應隨身攜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並責令補辦登記、補照、換照或禁止駕駛: 一、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依法更改而不報請變更登記。 二、駕駛執照遺失或損毀,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或依限期申請換發。
第 26 條職業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參加駕駛執照審驗者,處新臺幣三百元 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年以上者,逕行註銷其駕駛執照。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