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徒刑與拘役之執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執行內容:二者皆可適用累進處遇
(B)監禁:二者在監獄內應分別監禁於不同之監房或工場
(C)執行期間:二者皆屬自由刑,拘役若無加重時,時間較短
(D)執行效果:有期徒刑執行完畢 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拘役執行完畢後,無累 犯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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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29), B(80), C(154), D(352), E(0) #2052683
統計: A(1829), B(80), C(154), D(352), E(0) #2052683
詳解 (共 4 筆)
#4203397
對於刑期六月以上之受刑人,為促其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應分為數個階段,
→以累進方法處遇之。
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故拘役刑期未滿六個月,不適用累進處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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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6836
關於拘役期間與累進處遇適用時間,以下說明:
拘役期間
- 拘役是自由刑的一種,刑期較短。依據《刑法》,拘役的期間為1日以上,60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120日。
- 拘役受刑人與徒刑受刑人一樣,皆於監獄內執行。
累進處遇適用時間
- 累進處遇是監獄行刑的一種方式,旨在促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應社會生活。
- 依據《監獄行刑法》「對於刑期六月以上之受刑人,為促其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應分為數個階段,以累進方法處遇之。但因身心狀況或其他事由,認為不適宜者,經監務委員會決議,得不為累進處遇。」
- 因此,拘役刑期六個月以下,通常不適用累進處遇。
重點整理
- 拘役刑期較短,通常不適用累進處遇。
- 累進處遇主要適用於六個月以上刑期的受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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