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升資考/士級晉佐級◆中華民國憲法大意
>
104年 - 104 交通事業公路、港務升資考試_士級晉佐級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大意#42281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 交通事業公路、港務升資考試_士級晉佐級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大意#42281 |
科目:
升資考/士級晉佐級◆中華民國憲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 交通事業公路、港務升資考試_士級晉佐級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大意#42281
年份:
104年
科目:
升資考/士級晉佐級◆中華民國憲法大意
7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副總統缺位時應如何產生繼任者?
(A)由總統直接任命產生
(B)由總統提名候選人,經立法院補選產生
(C)由國民大會補選產生
(D)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陳信宏
B1 · 2016/04/04
推薦的詳解#1302048
未解鎖
憲增第二條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
(共 4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