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下列公法上財產請求權,何者不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經服務機關核准之加班費
(B)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應發給之慰問金
(C)執行職務墊支之必要費用
(D)經服務機關核准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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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 B(925), C(119), D(72), E(0) #3127115
統計: A(81), B(925), C(119), D(72), E(0) #3127115
詳解 (共 7 筆)
#5883091
下列公務人員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依本法行之:
一、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者(之前摩友分享的口訣:10年外送):
(一)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失能或死亡應發給之慰問金(B)。
(二)依法執行職務涉訟輔助之費用。
二、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者(之前摩友分享的口訣:2件家電):
(一)經服務機關核准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費用(D)。
(二)經服務機關核准之加班費(A)。
(三)執行職務墊支之必要費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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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0519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4條之1規定:
列公務人員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依本法行之:
一、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者:
(一)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失能或死亡應發給之慰問金。
(二)依法執行職務涉訟輔助之費用。
二、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者:
(一)經服務機關核准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費用。選項(D)
(二)經服務機關核准之加班費。即選項(A)
(三)執行職務墊支之必要費用。選項(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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