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張三為執業律師,106年全年執行業務收入300萬元,已依法設帳記載損益並取得合法憑證,當年度攜眷出國旅遊支付 旅行社團費10萬元及購買家用品5萬元,年度中支付律師事務所員工薪資及差旅費共100萬元、辦公室租金20萬元,其 辦公設備折舊為10萬元,餘無其他開支,則甲應申報當年度執行業務所得若干?(設費用率為30%)
(A)210萬元
(B)200萬元
(C)170萬元
(D)1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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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2), C(26), D(1), E(0) #243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