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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4年 - 94-2 專技高考_護理師:精神科及公共衛生護理學#17259 | 科目:專技◆護理師◆精神科及公共衛生護理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4年 - 94-2 專技高考_護理師:精神科及公共衛生護理學#17259

年份:94年

科目:專技◆護理師◆精神科及公共衛生護理

1 為了避免不當留置病人,精神衛生法第二十三條規範強制住院期間,應每隔一段期間再重新評估病 患的病情。此間隔時間為多久?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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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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