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韋伯(M. Weber)區分權威為三種類型,下列何者不屬於這三種類型?
(A)武力型
(B)傳統型
(C)領袖魅力型
(D)合法-理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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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16), B(47), C(55), D(98), E(0) #379206

詳解 (共 1 筆)

#3557313
韋伯在《經濟與社會》(1922)一書中,區分出正當權威的三種純粹類型:
一、傳統權威(traditional authority):相信傳統的尊嚴,它的合法性是從過去承傳下來的。這種權威具有神聖的品質,並根據傳統的習俗和做法推選出統治者,如國王、教宗。
二、魅力權威,領袖魅力(charismatic authority)建立在一個非凡領袖或個人的崇拜上,並且由這個人制定的法則而統治,
如先知、軍閥。
三、法理權威(legal-rational authority,法律-理性權威)相信現行法規的合法性,並相信通過這些法規獲得權威的人,
如民選首長、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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