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刑事警察人員、公共安全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交通警察人員交通組、交通警察人員電訊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刑事鑑識人員、國境警察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08565
年份:111年
科目: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1 你擔任派出所所長,帶班執行擴大臨檢時查獲甲持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10 公克,遂將甲帶回派
出所偵辦,甲立即委任律師乙前來派出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偵查中乙與甲,其接見時間不予計入 24 小時計算之事由
(B)有關乙接見之方式,應在警方「監看而不與聞」之狀況下,始足保障甲的秘密接見權
(C)甲係現行犯,遇有急迫情形且具正當理由時,必要時得報請檢察官禁止接見
(D)乙請求調查證據時,應附記於甲之詢問筆錄,由其於筆錄上簽名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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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刑事訴訟法第34條(辯護人之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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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條 辯護人得接見羈押之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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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辯...
私人筆記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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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遇有急迫情形且具正當理由時,得暫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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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擔任派出所所長,帶班執行擴大臨檢時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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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羈押中之接見:非有事證足認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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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