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何者非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工作職掌?
(A)藥物安全監視
(B)藥品不良反應通報體系
(C)人體試驗計劃申請
(D)新藥查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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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32), C(219), D(37), E(0) #407581

詳解 (共 3 筆)

#1653640
「衛生署藥政處」現改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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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8646

現在改成食品藥物管理署了 FDA

食品 藥物(藥品+醫療器材) 化妝品 管制藥 藥物人體試驗之審查 都會管 

詳細如下


一、食品、藥物、化粧品(以下簡稱食品藥物化粧品)管理政策之規劃與執行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二、食品藥物化粧品之查驗登記、審核、給證、備查與藥物人體試驗之審查及監督。

三、食品藥物化粧品業者之生產流程管理、輸入查(檢)驗、流通、稽查、查核及輔導。

四、食品藥物化粧品之檢驗、研究、實驗室認證、風險評估與風險管理及中藥、植物性藥材之檢驗。

五、食品藥物化粧品之安全監視、危害事件調查及處理。

六、管制藥品之稽核、通報、預警、教育宣導與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及販賣。

七、食品藥物化粧品消費者保護措施之推動。

八、食品藥物化粧品事務之國際合作及境外管理作業。

九、其他有關食品藥物化粧品之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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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本身就在做這個業務,不是再去和別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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