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24432
年份:104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1 B 公司持有 A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十,並當選為 A 公司董事。倘 A、B 兩家公司擬進行合
併,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合併案應由董事會作成合併契約,提出於股東會,經特別決議後為之
(B)合併影響股東甚大,故合併契約書應於股東會開會前與開會通知一併寄發股東
(C)合併案經股東會通過後,不同意合併之股東,可行使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要求公司以公平
價格買回其股份
(D)依企業併購法之規定,B 公司於 A 公司董事會與股東會決議合併案時,應迴避不得行使表決權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公司持有其他參加合併公司之股份,或該公司...
未解鎖
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 公司持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