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試題_全類組: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 金融科技知識#111680
年份:111年
科目: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1.有關寄件人或收件人之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多久不行使而消滅?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二年
(D)五年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郵政法第 34 條1.寄件人或收件人之補...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郵政法第 34 條 寄件人或收件人之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