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特殊教育法規定,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之安置,是根據下列何者原則?
(A)就近入學
(B)家長意願
(C)學生障礙
(D)融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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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9), B(25), C(17), D(317), E(0) #1358120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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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條

特殊教育之實施,分下列四階段: 一、學前教育階段:在醫院、家庭、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 校幼兒部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 二、國民教育階段:在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 所辦理。 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所 辦理。 四、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階段:在專科以上學校或其他成人教育機構辦理 。 前項第一款學前教育階段及第二款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以就近入 學為原則。但國民教育階段學區學校無適當場所提供特殊教育者,得經主 管機關安置於其他適當特殊教育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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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十條規定一、學前教育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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