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何者為「游離輻射防護法」第 13 條規定應立即通知主管機關之事項?
(A)輻射 防護人員離職,致輻射防護管理組織無法達到主管機關規定者
(B)放射性物質遺失或 遭竊者
(C)設施經營者擁有或營運之污水處理設施、腐化槽及過濾池中,所含放射性 物質之濃度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者
(D)輻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位置劑 量率每小時超過 10 微西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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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182), C(5), D(3), E(0) #933838

詳解 (共 2 筆)

#1156243
正確答案為:(B)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13條
設施經營者於下列事故發生時,應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主管機關:
1. 人員接受之劑量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者
2. 輻射工作場所以外地區之輻射強度或其水中、空氣中或汙水下水道中所含放射性物質之濃度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者。本款汙水下水道不包括設施經營者擁有或營運之汙水處理設施、腐化槽及過濾池。
3. 放射性物質遺失或遭竊者
4.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重大輻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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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326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B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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