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選項是四位今年參加國民小學類科教師資格考試的考生以及
他們的五科成績及總平均。問: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
教師資格考試辦法」之規定,哪一位考生可通過教師資格考試?
(A) 甲生:80、78、76、49、47;總平均:66
(B) 乙生:90、85、75、75、0;總平均:65
(C) 丙生:80、70、70、60、30;總平均:62
(D) 丁生:65、60、60、60、50;總平均: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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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5), B(85), C(1649), D(258), E(0) #2030364
統計: A(515), B(85), C(1649), D(258), E(0) #2030364
詳解 (共 6 筆)
#5852922
110年度的資料:
教師資格考試屬於門檻性質評量,是應考人對自己學習成果的檢核,成績達到標準即為通過,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9條規定,符合下列各項規定者為通過:「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且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資料來源: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920D846A62BC2C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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