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田邊幼兒園為3歲以上幼兒提供點心、午餐和規劃安排午睡時間,依據「幼兒
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之規定,下列作息時間安排何者較為適當?
(A) 9:00點心,11:00午餐,12:00午睡,14:00起床,14:30點心
(B) 9:30點心,12:00午餐,12:30午睡,14:30起床,15:00點心
(C) 9:00點心,11:30午餐,12:30午睡,14:00起床,14:30點心
(D) 9:30點心,11:00午餐,12:00午睡,14:00起床,14:30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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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3), B(229), C(1402), D(42), E(0) #2715265
統計: A(193), B(229), C(1402), D(42), E(0) #2715265
詳解 (共 2 筆)
#4904115
第 7 條
幼兒園應依據各年齡層幼兒之需求,安排規律之作息。
幼兒園應視幼兒身體發展需求提供其點心,對於上、下午均參與教保活動
課程之幼兒,應提供其午餐,並安排午睡時間。
幼兒園點心與正餐時間,至少間隔二小時;午睡與餐點時間,至少間隔半
小時。
第二項所定午睡時間,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以不超過二小時為原則,
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以不超過一小時三十分鐘為原則;並應安
排教保服務人員在場照護。
幼兒園應視幼兒身體發展需求提供其點心,對於上、下午均參與教保活動
課程之幼兒,應提供其午餐,並安排午睡時間。
幼兒園點心與正餐時間,至少間隔二小時;午睡與餐點時間,至少間隔半
小時。
第二項所定午睡時間,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以不超過二小時為原則,
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以不超過一小時三十分鐘為原則;並應安
排教保服務人員在場照護。
| 資料來源: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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