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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外交特種考試_三等_外交領事人員類科各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110720 | 科目: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外交特種考試_三等_外交領事人員類科各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110720

年份:111年

科目: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10 姓名條例規定,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得申請改名,此係基於保障人民之何種基本權利?
(A)人性尊嚴
(B)人格權
(C)隱私權
(D)資訊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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