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關於行政機關處理陳情案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人民之陳情如應係向其他機關為之者,受理機關應告知陳情人
(B)人民之陳情如未附具真實姓名者,受理機關應不予處理
(C)依法得提起訴願之案件,受理陳情機關應代轉受理訴願機關
(D)人民如以口頭方式為陳情者,受理機關得不予任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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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0), B(58), C(81), D(9), E(0) #2019462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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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未具真實姓名是得不予是受理,不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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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

第 172 條

(A)人民之陳情應向其他機關為之者,受理機關應告知陳情人。但受理機關認為適當時,應即移送其他機關處理,並通知陳情人。

(C)陳情之事項,依法得提起訴願、訴訟或請求國家賠償者,受理機關應告知陳情人

第 173 條

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處理(D)沒提到

一、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B)

二、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三、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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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行政程序法第 172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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