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依「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規定,下列做法何者正確?
(A)將曾接受介入性輔導之學生,列入高關懷學生名冊並追蹤輔導
(B)將曾接受處遇性輔導之學生列為轉銜學生,上傳系統通報轉銜
(C)輔導資料之轉銜,應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備
(D)學校召開轉銜會議,學生原就讀學校得指派相關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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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9), B(21), C(35), D(73), E(0) #3456686
統計: A(119), B(21), C(35), D(73), E(0) #3456686
詳解 (共 2 筆)
#6477158
(A) 將曾接受介入性輔導之學生,列入高關懷學生名冊並追蹤輔導
(B) 將曾接受處遇性輔導之學生列為轉銜學生,上傳系統通報轉銜
要先開評估會議,再決定是否轉銜
(C) 輔導資料之轉銜,應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備
沒有提到
3 輔導資料之轉銜,應取得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主動請求轉銜輔導。
二、基於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經學校主管機關同意。
三、基於保護學生生命、身體或健康之必要。
四、依其他法規規定。
(D) 學校召開轉銜會議,學生原就讀學校得指派相關人員參加
不得拒絕=一定要,不能用「得」
現就讀學校發現非屬轉銜學生之入學學生,經評估有進行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必要者,得視其狀況依下列方式為之:
一、請求原就讀學校指派輔導教師或專業輔導人員參加個案會議,原就讀學校不得拒絕。
二、請求原就讀學校依前條所定程序,提供必要之輔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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