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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1、2、3:A.民法概要#90986 |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1、2、3:A.民法概要#90986

年份:109年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10.依民法規定,有關債權讓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勞務無專屬性,依其性質其債權均得讓與
(B)讓與前屆期而未支付之利息,均應由讓與人收取
(C)讓與人將證明債權之文件交付受讓人,為債權讓與之生效要件
(D)即便債務人未受通知,債權讓與當事人間仍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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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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