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行駛於行人優先區,應:(A)減速慢行(B)依號誌指示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通過(C)依速限減速慢行,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並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D)按鳴喇叭加速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