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中華郵政公司_職階人員職階晉升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郵政法規概要(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65610
年份:106年
科目:(舊)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10.依郵政法規定,有關意圖供行使之用,而變造郵資已付符誌之罰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其刑責與行使該變造之物相同
(B)其刑責較行使該變造之物者輕
(C)其刑責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罰金
(D)其刑責為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3 萬元以下罰金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郵政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 意圖供行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