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政府利用各種誘因的給予以促成標的團體的配合,該政策類型稱之為:
(A)自我管制性政策
(B)管制性政策
(C)分配性政策
(D)再分配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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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9), B(174), C(733), D(48), E(0) #130352
統計: A(229), B(174), C(733), D(48), E(0) #130352
詳解 (共 5 筆)
#1152922
1.分配性政策:指政府機關將利益、服務或成本、義務分配給不同的標的人口享受或承擔的政策。ex.各種社會福利政策
2.自我管制性政策:指政府機關對於某一標的人口活動僅予以原則性規範,而由該標的人口自行決定活動進行的政策。ex.大學自治、自我檢驗商品
3.管制性政策:指政府機關設置某些特殊原則、規範,以指導政府機關或標的人口從事某些活動,或處理不同利益的政策。ex.交通管制、環境保護
4.再分配性政策:指政府機關將某一標的人口的利益或成本轉移給另一標的人口享受或承擔的政策。ex.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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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686
此題可配合魏瑪(D. Weimer)與威寧(A. Vining)兩位學者提出政策工具類型理論來說明:
利用補貼與租稅方式改變誘因:(改變當事人行為) (1)供給面租稅:包括徵收貨物稅與關稅。 (2)供給面補貼:包括給予配合款與租稅減免。 (3)需求面補貼:包括現金給付、發給抵用券與個人租稅減免。 (4)需求面租稅:包括加收貨物稅與使用者付費。
10
1
#1251186
沒注意到"給予",分就沒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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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26
老人年金 社會福利 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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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0170
政府利用各種誘因的給予以促成標的團體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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