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國語文領綱之學習表現指出:「利用共同部件,擴充識字量。」在教學實務上即可採用以下的哪種識字教學方法?
(A)字源識字法
(B)隨文識字法
(C)基本字帶字教學
(D)筆順原則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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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39), B(104), C(3332), D(32), E(0) #3127987
統計: A(1339), B(104), C(3332), D(32), E(0) #3127987
詳解 (共 10 筆)
#5982767
1、分散識字法:
先閱讀後識字,隨課文識字,所謂「字不離詞、詞不離句、句不離篇章」
2、基本字帶字教學:
先識字後閱讀,將具備共同字的組合字放在一起教,不侷限於同音。
例如:講、溝、搆
3、集中識字:
先識字再閱讀,以形近字、同音字、同部件字、形聲字進行歸類學習同類 字,放在一起具有相當明顯的規則性,所以學習起來相當容易。
例如: 芳、枋、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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