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根據內政部對獨居老人之界定標準,下列何者符合? ①70歲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之個案與小4歲的太太同住,獨子結婚定居國外 ②70歲個案喪偶和獨子同住,該子每週二和三因工作出差不在 ③70歲個案喪偶,與心理年齡未滿3歲的成年女兒同住家
(A) 僅① 
(B)①② 
(C)①③
(D)②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 B(2), C(108), D(26), E(0) #3284309

詳解 (共 1 筆)

#6508498
(台南)114年  
年滿五十五歲之原住民或年滿六十歲且非居住於機構,並具有下列各項條件之一者:
 1.有單獨居住之事實。
 2.與配偶或其他人同住且符合下列狀況之一者:
  (1)與子女同戶籍,但子女未經常性同住(連續達五天以上獨居事實)。
  (2)同住者皆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或無照顧能力。
  (3)同住者皆為六十五歲以上。
ㅤㅤ
資料來源:https://newrepat.sfaa.gov.tw/home/repat-welfare/detail/2c90e4c76633d6e7016634112002072c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