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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97年度桃園縣屬國民中小學校護理人員暨營養師試務聯合甄選#3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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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7年 - 97年度桃園縣屬國民中小學校護理人員暨營養師試務聯合甄選#34094 |
科目:
學校護理師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7年 - 97年度桃園縣屬國民中小學校護理人員暨營養師試務聯合甄選#34094
年份:
97年
科目:
學校護理師
100. 以下有關學校設備與環境的標準,何者正確?
(A)教室內噪音以不超過120分貝為原則
(B)教室窗戶(包括氣窗),應佔教室建坪面積的二分之一,以利採光及通風
(C)教室課桌面及黑板面之平均照度,應符合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公布之桌面平均照度值500~700 LUX(米燭光) 之照 度標準
(D)課桌之高度則應使學生直坐時桌面與眼之距離在25公分左右。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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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陳冠豪
B2 · 202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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