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移民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27713
年份:114年
科目: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11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滿一定期間並符合法定要件者,得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永久居留;所稱合法連續居留期間係指持用外僑居留證之居住期間,但不包含:(A)受聘在我國擔任短期補習班專任老師之居留(住)期間(B)在我國就學之居留(住)期間(C)持就業金卡之居留(住)期間(D)為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子女之居留(住)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