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高等考試_三級_公平交易管理: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128618
年份:114年
科目:高考/三級◆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11甲將其所有之一批水泥設定質權於乙,丙未查而誤認該批水泥為自己所有,並將其與自己所有之泥沙、磚塊、鋼筋混合,自行興建A屋完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乙之質權消滅(B)甲、丙共有合成物A屋之所有權(C)丙取得水泥之所有權(D)甲得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丙償還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