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下列有關我國政府債務舉借之敘述,何者正確?
(A)債務基金主要的功能為規避舉債上限
(B)根據公債法,各級政府舉債之上限為定額限制
(C)各級政府之舉債皆受存量與流量的規範
(D)政府之經常門收入包含舉債收入
統計: A(228), B(1378), C(3187), D(431), E(0) #1482051
詳解 (共 10 筆)
債務基金主要功能為加強債務管理,提高財務運作效能,紓解債務壓力,透過舉新債還舊債,使每年債務償付平滑化,改善債務結構。
公共債務法第5條:
中央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度舉債額度,不得超過其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各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度舉債額度,不得超過其下列二款合計之數額:
一、前二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百分之十五之平均數。
二、前款平均數乘以其前三年度自籌財源決算數平均成長率之數額。
由此可知為非定額
政府預算分為經常門與資本門,經常門收入包括稅收、事業盈餘、罰款及規費收入,其中租稅約占七成。而釋股、售地的收入則是資本收入主要來源。
公共債務法
(A)第11條 債務基金主要的功能為加強債務管理、提高財務運用效能
(B)第5條 根據公債法,各級政府舉債之上限為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合計不得超過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前三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平均數之百分之五十
(C)各級政府之舉債皆受存量與流量的規範
(D)第4條 政府之資本門收入包含舉債收入
公共債務法 第4條 :
各級政府舉借公共債務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應以調節資本支出為目的。選項(D)
公共債務法 第5條:
中央、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在其總預算、特別預算及在營業
基金、信託基金以外之特種基金預算內,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
餘額預算數,合計不得超過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前三年度名目國內生產
毛額平均數之百分之五十;其分配如下:選項(B)
一、中央為百分之四十點六。
二、直轄市為百分之七點六五。
三、縣(市)為百分之一點六三。
四、鄉(鎮、市)為百分之零點一二。
公共債務法 第11條
中央及直轄市為加強債務管理、提高財務運用效能,得設立債務基金籌措
財源,辦理償還到期債務、提前償還一部或全部之債務及轉換高利率債務
為低利率債務等財務運作之相關業務。選項(A)
前項債務基金來源如下:
一、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所編列債務之償還。
二、收回逾法定期限不再兌付債券之本息。
三、債務基金之孳息及運用收入。
四、其他有關收入。
債務基金為應債務還本或轉換需要,得在不增加原有債務之前提下,以發
行公債、向金融機構舉借、向各特種基金專戶調借資金之方式,籌措資金
配合運用。
第一項債務基金用途如下:
一、償還未償債務本金。
二、償付前項籌措資金之本金、利息及相關手續費。
三、管理及總務支出。
四、其他有關支出。
債務基金得辦理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所編債務利息及相關手續費之支付。
政府財政收支可分為經常門與資本門。
經常門的收入包括稅收、事業盈餘、罰款以及規費收入,其中租稅收入是最主要來源,大約佔經常收入的70%。
而釋股、售地收入則屬於資本收入的主要來源。
公債法第5條..看不出來B有錯...@@
我是中文還是數學有問題..@@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