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27733
年份:114年
科目:警察◆三四等◆消防警察情境實務(概要)
11 你是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值勤人員,於受理報案及派遣作業時,下列敘述何者不適當?
(A)初期救火指揮官應攜火警地址登錄資料、甲、乙種搶救圖、搶救部署計畫圖、及其他相關搶救 應變指南等資料出動
(B)出動時間於出動警鈴響起至消防人車離隊,白天 80 秒內,夜間 120 秒內為原則
(C)車輛派遣應以車組作戰為原則,一為攻擊車、另一為水源車,每一攻擊車應至少能出 2 線水線為原則
(D)應立即下令轄區分隊人車前往,並回報需要支援後,再通報自來水、電力、瓦斯等單位支援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