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有關室內
儲槽場所輸送液體六類物品之配管規定,下列敘述何者與規定不同?
(A)應為鋼製或金屬製。但鋼製或金屬製配管會造成作業污染者,得設置塑材雙套管
(B)埋設於地下者,外部應有防蝕功能;接合部分,應有可供檢查之措施。但以熔接接合者, 不在此限
(C)應經該配管最大常用壓力之 1.5 倍以上水壓進行耐壓試驗 10 分鐘,不得洩漏或變形
(D)以水壓進行耐壓試驗確有困難者,得以該配管最大常用壓力之 1 倍以上氣壓進行耐壓試驗。 塑材雙套管,其耐壓試驗以內管為限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4), B(69), C(241), D(613), E(0) #2933739
統計: A(94), B(69), C(241), D(613), E(0) #2933739
詳解 (共 4 筆)
#5726587
第 36 條
室內儲槽場所輸送液體六類物品之配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為鋼製或金屬製。但鋼製或金屬製配管會造成作業污染者,得設置
塑材雙套管。
二、應經該配管最大常用壓力之一點五倍以上水壓進行耐壓試驗十分鐘,
不得洩漏或變形。但以水壓進行耐壓試驗確有困難者,得以該配管最
大常用壓力之一點一倍以上氣壓進行耐壓試驗。設置塑材雙套管者,
其耐壓試驗以內管為限。
三、設於地上者,不得接觸地面,且外部應有防蝕功能。
四、埋設於地下者,外部應有防蝕功能;接合部分,應有可供檢查之措施
。但以熔接接合者,不在此限。
五、設有加熱或保溫之設備者,應具有預防火災之安全構造。
1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