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專技高考_專利師: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130112
年份:114年
科目:專利師/TIPA專利認證◆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
11 有關發明專利請求項之記載明確性,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請求項記載「一種化合物 X,……其取代基 Y 係選自由鹵素、氯及烷基所組成之群組」, 係以擇一形式界定發明,並未導致不明確
(B)請求項引用二種以上之範疇,例如「如請求項 1 之人工心臟或請求項 2 之製造人工心臟的方法」,並未導致不明確
(C)請求項記載「一種包含成分 Y 之黏著組成物,其黏度為 a 至 b,係依據 X 實驗室之量測方法所測得者。」若說明書中未揭露 X 實驗室之量測方法及其測得黏度之技術意義,其亦非屬申請時之通常知識,屬界定發明之技術特徵不明確之情形
(D)獨立項之標的名稱僅記載「一種物品」、「一種裝置」或「一種方法」用語,非屬未敘明標 的名稱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