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甲、乙締結買賣契約後,雙方又合意解除契約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當然互負回復原狀義務
(B) 該合意解除須原有法定解除原因,始生效力
(C) 雙方得於合意解除時約定彼此權利義務
(D) 甲乙原訂契約當然地溯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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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 B(10), C(109), D(25), E(0) #396379
統計: A(77), B(10), C(109), D(25), E(0) #396379
詳解 (共 3 筆)
#1293824
假設甲、乙買賣車子後,甲為買方花100萬、乙為賣方,甲在買賣後一年(即使不使用車子的情形下),甲、乙合意解除契約,是就現存車子的市價乙買回70萬(必然會低於100萬)!其乙必然無法要求甲償還「原封不動、完好如初」的車子,故無法履行「回復原狀」之義務。
故答案應為C
故答案應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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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88
有高手解析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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