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關於我國釋憲實務上對於職業自由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法律對職業自由之限制,因其限制內容之差異,在憲法上有寬嚴不同之容許標準
(B)關於從事工作之方法、時間、地點等執行職業自由,立法者為追求公共利益,且採行之限制手段確屬 必要者,即符合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之要求
(C)人民選擇職業應具備之主觀條件,例如知識能力、體能、道德標準等,立法者若欲加以規範,須更為 重要之公共利益存在且屬必要時,方得為適當之限制
(D)若法律規定藥師於登記領照執業後,僅得於同一處所執業,此一規定係對於人民職業選擇自由客觀要 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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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若法律規定藥師於登記領照執業後,僅...
未解鎖
答案為(D)解釋如下:依據大法官會議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