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下列有關審計結果處理的敘述,何者錯誤?
(A)審計機關處理審計案件,應將審計結果,分別發給核准通知或審核通知於被審核機關
(B)各機關接得審計機關之核准通知或審核通知,除決算審核依決算法規定外,均應於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聲復,由審計機關決定
(C)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前條(指審計法第 23 條)之決定不服時,除決算之審定依決算法之規定辦理外, 得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聲請覆議
(D)聲請覆議案件逾期者,審計機關不予覆議。聲請覆議,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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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審計機關處理審計案件,應將審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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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法第 23 條(B)各機關接得審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