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父母和教師為改進臺灣多元文化社會之種族偏見,採取公開談論種族及民族的多元化,讓孩子以
誠實的態度,學習對各種文化的尊重。依據賽門(Selman)角色取替發展階段論,上述輔導策略 在兒童處於何種階段實施最不適宜?
(A)社會的觀點(societal role perspective)
(B)自我反射的觀點(self-reflective role perspective)
(C)相互性的觀點(mutual role perspective)
(D)自我中心或未分化的觀點(egocentric or undifferentiated perspective)
統計: A(66), B(71), C(44), D(1327), E(0) #2763413
詳解 (共 4 筆)
薛爾曼(R. Selman)角色取替理論
零層級(level 0):未分化與自我中心角色取替(Undifferenti-ated and Egocentric Perspective Taking) ( 3-6 歲)
(1) 人的概念:未分化
兒童處於此層級尚不能清楚地區分人的外在行動與心理狀態。雖然可以辨別他人的情緒狀態,但無法瞭解行為背後的動機,故無法區辨行為是不是有意的。
(2) 關係概念:自我中心
兒童可以區分自己與他人是不同的個體,但無法瞭解每個人可能具有不同的心理狀態;不同的人對於同樣的社會行為可能有不同的解釋。
第一層級(level 1):分化與主觀的角色取替 (Differentiated and Subjective Perspesctive Taking) ( 5-9 歲)
(1) 人的概念:分化的
兒童在此層級已能區分人的外在行動與心理狀態。因此能辨別那些行為是有意的,那些行為是無意的。此外,兒童亦能知曉每個人都有其獨特不彰顯的心理生活。
(2) 關係概念:主觀的
兒童可以區分自己與他人觀點有所不同,然其判斷是由外在行動的觀察而得。兒童瞭解人們想法或感受不同,乃因其處於不同的情境或是擁有不同的資訊。
此層級的兒童無法一面維持自己的觀點,一面同時由他人的觀點來判斷他們的行為,也無法由他人的觀點來反觀自己。此時的兒童雖瞭解個體有其主觀看法,但無法瞭解個體將其他的人也看成一個主(subject)。
第二層級(level 2):自我反省/第二者與相互的角色取替(Self-reflective/Second-person and Reciprocal Perspective Ta-king) ( 7-12 歲)
(1) 人的概念:自我反省/第二者
兒童處於此層級能在心理上踏出自己的立場。用一自我反省或第二者的觀點來反觀自己的想法與行為,而且也明白別人也能有同樣的做法,明瞭人們的想法或感受可以是多重的,例如可以是大半為驚訝
與高興,而小部份為害怕。此外,亦能知曉人們可能會做一些自己所不想做的事;瞭解人們有兩個面向:一面是明顯可見的外表,一面是真正隱藏於內心的狀態。
(2) 關係概念:
兒童明白人們因為價值觀念或目的有所不同,故而想法或感受便有所差異。兒童能由別人的觀點反觀自己的行為與動機,同時也認為別人亦能有如是之作法,因此兒童能預期別人對自己動機所做的反應。上述的這些反省僅發生於兩人的情境,兒童僅想到自己與他人的觀點,無法躍出第二者的立場,由第三者的立場來看。
第三層級(Level 3):第三者與交互的角色取替 (Third-person and Mutual Perspective Taking) ( 10-15 歲)
(1) 人的概念:第三者
處於此層級的青少年以為人們所具有的態度與價值是具有持續性的,此與第二層級所認為隨機可變之性質不同。此層級有一重要進步是可站在第三者的立場看待事物。另者,第三層級的青少年知道所有的人均共享某些基本的社會事實或人際關係,信任、友誼與彼此的尊重與期許是相互的,朋友不是暫時性的,而是經過長時間交往而形成。
(2) 關係概念:
青少年此時可以區分自己的與一般人的觀點。在兩個人的情境中,可以分辨每個人的觀點與第三者的觀點。他可以由第三者的觀點做一個公平的旁觀者,且抱持不循私的看法。此層級的青少年認為有需要去協調相互的觀點,並且相信社會的滿意與瞭解必須是相互的與協調的。關係( relations)被視為是一持續的系統,在其中,思想與經驗是彼此共享的。
第四層級(level 4):深入的與社會-象徵的角色取替(In-depth and Social-symbolic Perspective Taking)
(1) 人的概念:深入的
第四層級產生了一新的概念-人格。人格乃個人特質、信念、價值與態度之總合,此層級的個體由於具有人格的概念,故瞭解他人的思考與行動乃信念、價值與態度等心理組織的功能。由於有此瞭解,乃使得個體能預測他人未來的行為以及明瞭他人過去的行為,並知曉人們具有不同的價值觀念以及不同的外在行為。
第四層級(level 4):深入的與社會-象徵的角色取替(In-depth and Social-symbolic Perspective Taking)
(2) 關係概念:
此層級的個體角色取替由兩人情境(the level of the dyad)的層次提昇至一涉及一群體或社會觀點的一般社會體系層次(the level of general social system)。他們認為己身所處的社會體系乃是所有成員共有規約觀點的建構。每一個人均應考慮概括化他人(genera-lized other)或社會體系之觀點,以促進正確的溝通與瞭解。此外,此層級的個體能比較不同制度如法律、道德制度)與自己觀點之異同。
資料來源:https://mail.tku.edu.tw/panhlw/doc/rolechange.pdf
潘慧玲(1994)。角色取替的探討。教育研究所集刊,35,19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