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依公司法規定,公司設立登記後,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其效力如何?
(A)該變更事項不生法律上效力
(B)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善意第三人,仍可對抗惡意第三人
(C)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
(D)該變更事項不生公司法上效力,但具有民法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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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7), B(185), C(1529), D(68), E(0) #3349055

詳解 (共 2 筆)

#6310450
公司法第 12 條
公司設立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或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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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3277
(C) 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 法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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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521425
未解鎖
這道題所需用到的觀念及其延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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