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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專甄試警大◆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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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_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8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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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_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85689 |
科目:
警專甄試警大◆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_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85689
年份:
108年
科目:
警專甄試警大◆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
11.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避難指標:標示避難出口或方向之指標
(B)易燃性液體物質之閃火點未超過攝氏六十度之作業場所屬於中度危險工作場所
(C)一棟建築物中電影院、餐廳,在管理及使用形態上,未構成從屬於其中一主用途者為複合用途建築物
(D)管理權人係指依法令或契約對各該場所有實際支配管理權者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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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思考特(Scott)
B1 ·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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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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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2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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