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根據勞基法,請問何種年齡受聘僱者為童工,必須符合一定規定且需家長同意才能 聘用?
(A)13-15 歲
(B)15-16 歲
(C)16-18 歲
(D)18 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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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1), B(351), C(215), D(92), E(0) #1910372

詳解 (共 4 筆)

#3200005

勞動基準法

44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童工及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

45               

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

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而許可者,不在此限。

前項受僱之人,準用童工保護之規定。

第一項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之認定基準、審查程序及其他應遵

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勞工年齡、工作性質及受國民義務教育

之時間等因素定之。

未滿十五歲之人透過他人取得工作為第三人提供勞務,或直接為他人提供

勞務取得報酬未具勞僱關係者,準用前項及童工保護之規定。

46               

未滿十八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

齡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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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條(童工及其工作性質之限制)【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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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條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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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16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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