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根據勞基法,請問何種年齡受聘僱者為童工,必須符合一定規定且需家長同意才能
聘用?
(A)13-15 歲
(B)15-16 歲
(C)16-18 歲
(D)18 歲以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1), B(351), C(215), D(92), E(0) #1910372
統計: A(131), B(351), C(215), D(92), E(0) #1910372
詳解 (共 4 筆)
#3200005
勞動基準法
第44 條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童工及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
第45 條
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
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而許可者,不在此限。
前項受僱之人,準用童工保護之規定。
第一項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之認定基準、審查程序及其他應遵
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勞工年齡、工作性質及受國民義務教育
之時間等因素定之。
未滿十五歲之人透過他人取得工作為第三人提供勞務,或直接為他人提供
勞務取得報酬未具勞僱關係者,準用前項及童工保護之規定。
第46 條
未滿十八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
齡證明文件。
1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