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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局◆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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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共同科目:法學緒論#7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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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共同科目:法學緒論#72115 |
科目:
港務局◆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共同科目:法學緒論#72115
年份:
104年
科目:
港務局◆法學緒論
11. 依據民法第982條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結婚的形式要件?
(A)公開儀式
(B)應以書面為之
(C)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D)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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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中中
B1 · 20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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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共 4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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