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公寓大廈通往各樓層昇降機出入口空間,如僅通往單一住宅單位供使用者進出及等待搭乘之空間, 是否得於申請建造執照時標示為專有部分(A)得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予以標示(B)應為一體,且不得分 離(C)得以分離(D)應於申請建造執照時,先送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