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在咖啡廳打工的大牛,自從年齡不受《勞動基準法》童工規定的保護後,老
闆開始要求他每週五加班到凌晨。某日,大牛與客人發生衝突,因而被移送
少年法庭審理。根據上述內容判斷,下列關於大牛的敘述何者最適當?
(A)屬於無責任能力人
(B)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
(C)可能受到保護管束處分
(D)可能被處以十五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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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15), C(163), D(6), E(0) #2708141
統計: A(12), B(15), C(163), D(6), E(0) #2708141
詳解 (共 1 筆)
#4736189
依題幹敘述:「年齡不受《勞動基準法》童工規定的保護」、「移送少年法庭」等關鍵字,大牛年齡落在16歲以上~未滿18歲。
(A)責任能力:
Ø無責任能力→未滿14歲。
Ø限制責任能力→14以上~未滿18歲。
Ø完全責任能力→18歲以上。
(B)行為能力:
Ø無行為能力→未滿7歲。
Ø限制行為能力→7以上~未滿20歲。
Ø完全行為能力→20歲以上。
(C)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中保護處分之一。
(D)罰鍰為行政罰;「移送少年法庭」→少年刑事案件。
相關法條:
l勞動基準法第44條第一項: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l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條:本法稱少年者,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
l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1條:少年保護事件及少年刑事案件之處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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