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辦理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依規定應繳交由銀行出具一定金額以
上保證金之保證書,作為民事責任之擔保,其金額為新臺幣多少元?
(A)200萬元
(B)300萬元
(C)500萬元
(D)1,000萬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9), B(71), C(41), D(8), E(0) #884660
統計: A(29), B(71), C(41), D(8), E(0) #884660
詳解 (共 2 筆)
#1417842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4條: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或依規定仲介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或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依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應繳交由銀行出具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保證金之保證書,作為民事責任之擔保。
2
0
#1541976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4 條 第一項
辦理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或依規定仲介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或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依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應繳交由銀行出具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保證金之保證書,作為民事責任之擔保。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