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2500 建築物室內設計 乙級 工作項目 05:工程實務1-100#24096 | 科目:技檢◆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2500 建築物室內設計 乙級 工作項目 05:工程實務1-100#24096

年份:103年

科目:技檢◆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

11. 依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有建造行為以外之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 與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
(A)建造執照
(B)變更使用執照
(C)雜項執照
(D)拆除執照。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6693748
未解鎖
建築法   第 72 條 供公眾使...
(共 45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