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8年 - 108-3 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試題-乙級:21100建築製圖應用#80908
年份:108年
科目:技檢◆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11. 山坡地之建築物高度除經開發許可審議通過之開發計畫書、圖說已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外,否則其 高度(H)不得大於下列那一公式所示之高度(A)H≦(建築物各部份至建築線之水平距離+面前道路寬度)×3.6(B) (C)H≦(建築其他面臨主要道路之寬度)×1. 5+6(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