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請問以下關於性騷擾之概念何者「有誤」?
(A)利用職權,以性要求做為獲得工作權益之條件為「敵意工作環境型」之性騷擾
(B)依《性騷擾防治法》之定義,性騷擾為性侵害犯罪以外,違反他人意願,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C)性騷擾反應出一種權力不平等關係,為權力優勢者凌駕他人感受之上的行為
(D)是否構成性騷擾乃是依照被害者的主觀感受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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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6), B(58), C(235), D(213), E(0) #1640708
統計: A(456), B(58), C(235), D(213), E(0) #1640708
詳解 (共 2 筆)
#2381544
摘自網路搜尋資料
按兩性工作平等法第12條規定,性騷擾之定義如下:
(一)受雇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敵意環境性騷擾〉
(二)雇主對受雇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交換式性騷擾〉(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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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8446
(D)是否構成性騷擾乃是依照被害者的主觀感受認定。
這句話怎麼會是對的??
那我看到一個路人走過去在講電話,我看到有人在晾衣服,我同事在喝咖啡,看到總統在電視上演講,我鄰居在家呼呼大睡,我就是主觀認定他們在對我性騷擾,全部都構成了嗎?
如果覺得我以上根本是胡扯,那D為什麼是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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