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中對於「年齡」的規定,何者錯誤?
(A) 少年轉介輔導處分及保護處分之執行,至多至20 歲為止
(B)此二法所稱「少年」均指12 歲以上未滿18 歲之人
(C)政府應建立6 歲以下兒童發展評估機制
(D)對於6 歲以下兒童不得使其獨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66), B(96), C(74), D(57), E(0) #708129
統計: A(566), B(96), C(74), D(57), E(0) #708129
詳解 (共 8 筆)
#977844
少年轉介輔導處分及保護處分之執行,至多執行至滿二十一歲為止
9
0
#1044408
| 第 31 條 | 政府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 ,給予早期療育、醫療、就學及家庭支持方面之特殊照顧。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配合前項政府對發展遲緩兒童 所提供之各項特殊照顧。 第一項早期療育所需之篩檢、通報、評估、治療、教育等各項服務之銜接 及協調機制,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衛生、教育主管機關規劃辦理。 |
5
0
#1421584
感謝樓上同學解答~感恩
3
0
#1060291
感謝樓上同學解答~感恩!
3
1
#1044423
請問一樓同學,選項A是第幾條法規?求解,感謝!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