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依外國法律設立之營利事業,符合下列何者時,應視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
(A)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
(B)所得額超過某一水準
(C)有來自中華民國境內來源之所得
(D)有銷售電子勞務予中華民國境內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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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1), B(18), C(64), D(42), E(0) #3368457

詳解 (共 2 筆)

#6283471
所得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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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2661

根據我國《所得稅法》第43條之4的規定,依外國法律設立的營利事業,若符合下列情況,應視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

  • 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

也就是說,若一外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實際進行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以及人事管理的決策中心,就會被認定總機構在我國境內。

因此答案是(A) 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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