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地方營及民營鐵路機構,有關營運時期之營運狀況,應多久向交通部報備一次?
(A)每月報備一次
(B)每 3 個月報備一次
(C)每 6 個月報備一次
(D)每年報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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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4), B(3637), C(112), D(25), E(0) #842361

詳解 (共 4 筆)

#1167736
第 32 條
地方營及民營鐵路機構,應依左列規定,向交通部報備:
一、籌備或施工期間之工程進行狀況及經濟情形,每月報備一次。
二、營運時期之營運狀況,每三個月報備一次。
三、每年應將全路狀況、營業盈虧、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於年度終結後,
    六個月內報備一次。
專用鐵路於工程時期之進行狀況及經濟情形,應每月報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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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2015

延伸複習:沒報備要罰30萬~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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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3941

罰則 67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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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3919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
(共 7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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