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 高等考試_三級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54263 | 科目: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高等考試_三級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54263

年份:105年

科目: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12 會計科目名稱經規定後,其變更有何相關規定?
(A)經各該政府主計機關之核定者,得變更之,並應通知該管審計機關
(B)經各該政府審計機關之核定者,得變更之
(C)變更會計科目之核定,應通知各該政府主計機關
(D)變更會計科目之核定,應通知上級政府主計機關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768674
未解鎖
會計法第39條 會計科目名稱經規定後,...
(共 7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