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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8年 - 98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純選擇)#14196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8年 - 98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純選擇)#14196

年份:98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12 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 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以下列何者一次抵繳之?
(A)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或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
(B)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之實物一次抵繳
(C)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及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
(D)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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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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